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1号)等规定,结合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要求及学校实际,现将修订后的《银河8366cc章程》进行公示。
一、公示内容
《银河8366cc章程(修订稿)》
二、公示期限
2025年1月13日(星期一)至1月18日(星期六),共5个工作日。
三、意见反馈
(一)反映方式: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,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及联系方式。
(二)受理渠道
邮寄地址: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尚文大道906号行政楼党政办公室2318(邮编:401320)
联系电话:023-88968652
电子邮箱:dzb@cfec.edu.cn
现场受理:行政楼2318办公室
附件:《银河8366cc章程(修订稿)》
银河8366cc党政办公室
2025年1月13日